桐文明字[2012]7号
各文明单位: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我市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文明委决定组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12年4月份开始,每周星期一上午9:30——11:30。 二、活动安排 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1、各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活动的开展,将此项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有效途径,科学安排,确保效果。活动期间,市文明办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在市主要媒体公布,检查结果纳入文明单位申报、考评体系。 2、志愿者执勤要严格对照执勤安排表,协助现场交警维持交通秩序.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热心为群众提供指路服务;扶助老、弱、病、残安全通行。执勤时须佩带志愿者帽以及相关标识,文明执勤,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3、交警部门负责志愿者上岗执勤的培训和指导,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标识和劝导设备;负责对各路口志愿服务情况进行签到考核,并记录工作日志。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附件: 文明交通志愿者执勤安排表
注:从第九周起按上表排列依次循环。
关于组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文明 交通劝导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