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文明字[2012] 20号 关于评选桐城市文明村(居)的通知 双新开发区工委,各镇、街道党(工)委: 根据市文明委2012年度工作安排和《桐城市文明村评选标准及考评办法》规定,今年将在全市开展桐城市文明村(居)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标准:文明村(居)以桐文明字[2009]5号文件《桐城市文明村评选标准及考评办法》规定为评选依据; 2、评选数量:各地推荐1-2名村(居)参与评选; 3、考评办法:文明村(居)的考评与桐城市第八届文明单位的考评验收同步进行; 4、上报时间:请各镇、街道10月底前完成文明村(居)的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桐城市文明村(居)申报表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桐城市文明村(社区)申报表
注:创建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村(居)基本情况;2、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成绩(详情另附2000字以内材料)。申报表及材料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