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推进会及全市造林绿化、“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统筹城乡,规划引领,标本兼治,项目推进,广泛动员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国道、省道、市乡主干道沿线,湖泊河流沿线,景区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为建设美好桐城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规划引领、项目推进的原则。围绕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开展高标准规划,规划引领、项目推进,打造一批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特色工程。 2、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社区以及居村为本辖区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市直有关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3.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三线三边”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域环境治理工作,连点成线、扩线成面,做到无盲区、全方位、全覆盖。 4. 坚持有机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把环境治理活动与美好乡村建设、造林绿化、湖河治理、清沟清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同步推进,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治工作持久开展。 三、总体目标 用1年左右的时间,以“四治理一提升”(垃圾污水、建筑、广告标牌、矿山生态环境和绿化改造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净化、绿化、美化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重点,打造全省生态建设特色典范,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最美最现代化的魅力家园。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规划设计工作。(牵头单位:规划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旅游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公路局,各镇、街道)。 坚持景观化打造、项目化推进,对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市乡主干道沿线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景观打造、立面整治、绿化提升等项目,开展高标准规划设计,用规划引领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2.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治理工作。(牵头单位:交通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相关镇、街道)。 全面清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垃圾,切实做好保洁工作;拆除非法设置和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广告和招牌;全面清除路边乱堆乱放的货场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工作,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 3、国道、省道、市乡主干道沿线治理工作。(牵头单位:交通局、公路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工商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经信委,各镇、街道) 提升主干道沿线周边环境,整治城市立面,美化村容村貌,拆除残墙断壁及临时建(构)筑物。加强沿线常态保洁,规范灯饰、广告、招牌设置。加强绿化带建管养,提升绿化效果。 集中治理交通沿线的废弃裸露矿山的白化现象,对正在运营的矿山划定矿山禁采区,明确采矿权人责任。维护好矿区整体环境。 4、湖河沿线治理工作。(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水产局、环保局、林业局、龙眠河综治办,相关镇、街道) 深入推进“湖泊河流”治理工作,清洁湖、河、渠、塘沿线环境,清除水面漂浮垃圾,清理岸坡乱搭乱建,加强沿线绿化,确保水面及周边整洁美观。 5、景区周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旅游局;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相关镇、街道) 全面清理景区周边的垃圾带、卫生死角以及乱堆乱放,治理景区周边和沿途的广告招牌设置,规范景区周边及沿途周边摊点设置,拆除景区周边违法建筑及有碍观瞻建筑,规范车辆停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强保洁维护,保持景区内及周边环境清爽整洁。 6、市区、镇区环境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公路局、交通局、工商局、林业局、交警大队) 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要全面推进市区、镇区的全域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十乱”(即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设摊点、乱涂写张贴、乱设广告招牌),真正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在城区,要全面治理单位内部、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场所环境,着力抓好城中村、老旧小区等薄弱地段的环境治理。在农村,要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乡村道路等区域内的裸露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整洁美观。 在全面推进环境治理的同时,各镇、街道要着眼常态长效,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镇、街道为主体,全面覆盖、一体运作、系统建管的环境治理工作长效运行机制,深化巩固环境治理工作成果,并保持常态长效。 五、整治步骤 从2013年底开始到2016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实现全市周边环境整治“一年见成效、二年巩固提高、三年建立长效机制”。 1、启动准备阶段(2013年12月)。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制订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整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全面摸排问题,迅速推进,整改销号。各镇、街道,两个开发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整治落实。 2、2014年正式实施。 重点实施以城市出入口为代表的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全面消除垃圾污染,沿路建房得到遏制,脏乱差行为整治到位,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有明显改观,城市出入口形成特色鲜明的景观风貌。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环境治理工作,在2014年春节之前掀起环境治理高潮,确保区域环境有明显改观,2014年7月份前全面完成生产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力争到2014年底各项整治任务有明显成效。 3、2015年巩固提高。 重点实施城市周边范围内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镇(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做到广告标牌规范,市容市貌整洁,绿量明显增加,镇(街道)和村庄景观改善。 4、2016年建立长效机制。 实现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全覆盖,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成果,全面提升城乡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桐城市“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各镇、街道,两个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 2、严格督查考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整合“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和农村环境治理考评工作,重新制订考评办法,调整充实考评内容。坚持一月一考评,公开通报考评结果排名。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特别是对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专项督查。各镇、街道,两个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检查评比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强化宣传发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市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对各单位在整治工作的成功做法进行宣传,对推诿扯皮、屡次不改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市“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编发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报道工作好做法,交流整治好经验。 4、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要加大对“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市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门用于“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同时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各镇街道、两个开发区也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全市“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正常运转。
附件:桐城市“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桐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7日
报:市四大班子全体领导 安庆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安庆市文明办
附件:
桐城市“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一、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治理工作标准 1、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各镇、街道要配足保洁员,负责区域内保洁和垃圾清理; 2 、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干净卫生,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 3、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排水沟渠通畅,及时清理淤泥,及时清理垃圾,及时清除杂草。 4、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洁,视野范围内无残墙断壁,无露天茅坑粪坑,无栓养牲畜,无乱堆柴草,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等。 5、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必须由辖区内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范设置。未经批准、陈旧破损、影响容貌的广告牌一律拆除。 6、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明确需治理的矿山治理率达80%以上。 7、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 二、国道、省道、市乡主干道沿线治理工作标准 1、国道、省道、市道、乡道、村村通道路配足保洁员,负责沿线保洁和垃圾清理。 2、公路沿线干净卫生,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 3、公路沿线的排水沟渠通畅,及时清理淤泥,及时清理垃圾,及时清除杂草。 4、公路沿线市容整洁,视野范围内无残墙断壁,无沙石堆场,无露天茅坑粪坑,无栓养牲畜,无乱堆柴草,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等。 5、公路沿线的广告,必须由辖区内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范设置。未经批准、陈旧破损、影响容貌的广告牌一律拆除。 6、国道、省道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明确需治理的矿山治理率达80%以上。 7、国道、省道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市道、乡道公路两侧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85%以上。 三、湖河渠塘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1、“四净”,即水面净、堤岸净、绿地净、设施净。 2、“五健全”,即沿岸居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健全、河渠堤岸管护制度健全、河渠水面保洁制度健全、入河口门达标排放制度健全、河渠环境网格化管理制度健全。 3、“八无”,即河渠水面无漂浮物、无水草、无投饵养殖,堤岸无杂草、无垃圾、无畜禽养殖等重污染项目,景观设施无损毁、无缺失。 4、河湖沿线可视范围内“十二五”矿产资源规划明确需治理的矿山治理率达80%以上。 5、河湖沿线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 四、市区周边及集镇区域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1、建立“桶装车载”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生活垃圾纳入全市统一运输管理、处理,日产日清。 2、城市出入口和街道乡镇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专业管理,清扫保洁质量达到城区主次干道标准;出入口道路两侧干净卫生,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堆、白色垃圾。 3、城乡结合部无“十乱”现象,即无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摆摊设点、乱涂写张贴、乱设招牌广告。 4、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划行规市,骑路市场合法经营。 5、公厕卫生整洁,化粪池定期清运,照明灯、水龙头、洗手池等设施配套齐全,能正常使用。无露天茅坑和简易旱厕。 6、河道沟渠岸坡无乱倒垃圾、乱搭建。 五、市际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1、每个行政村配备1~2名保洁员,负责村委会200m范围内和进入村委会道路的清扫保洁,保持村委会周边整洁,无暴露垃圾。 2、自然村按照每300人的比例配备1名兼职保洁员、乡村公路每2公里配备1~2名保洁员,负责村庄和乡村公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保持村庄环境整洁。 3、自然村每15户设置一个垃圾房或垃圾桶,每个村民组至少有1辆垃圾收集车,及时清运垃圾,送到乡镇指定的场所转运或处理,垃圾房或垃圾桶外无裸露垃圾。 4、自然村内无露天粪坑,户厕卫生。 5、村民屋前房后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裸露生活垃圾及粪便、粪堆。 6、行政村范围内河道、沟渠、当家塘岸坡保持整洁、生态,岸坡无乱建厕所、乱建圈舍、乱堆乱放、乱耕乱种等,无裸露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垃圾。 7、建立“十户轮值”制度,发动群众轮流值日、互帮互助,打扫卫生。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乡规民约,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 8、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市际周边“三不管”地带的脏乱差环境进行有效治理。 六、景区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标准 1、景区主要出入口外道路平整,无破损。道路两则绿化覆盖率高,景观行道树与景区融合协调。 2、景区周边和道路两侧无私设、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有碍观瞻广告牌、“牛皮癣”,无暴露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和堆垛杂物,有规范统一的保洁基础设施,标识明显,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3、景区周边和景区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摊点设置规范,无流动摊贩兜售商品。 4、景区周边和景区出入口处有规范的停车场,停车场设施齐全,无骑路乱停乱放车辆。 5、景区周边和景区出入口主要道路设置有规范的公共卫生间,卫生间设置布局合理,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有专人服务,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