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文明字【2014】6号
现将《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为充分展示全市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强化“四德”建设,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结合“中国梦”宣传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动各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热潮,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激励广大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决定成立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副书记陆应平同志任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见附件1) 三、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共桐城市委宣传部 桐城市文明办 协办单位:桐城市广播电视台 桐城市新闻信息中心 桐城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四、评选范围 本市公民;在桐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人;在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桐城人。社会群体也在评选范围。评选对象侧重工作在一线和基层的干部群众。已获得首届道德模范奖或提名奖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 五、评选类别及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尽心竭力帮助他人,特别是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 诚实守信模范:恪尽职业道德,模范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第一,信用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事迹突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在单位和社会具有积极影响,事迹突出。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突出。 六:活动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4年5月至2015年元月。分八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和提名推荐阶段(2014年5月—7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单位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各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双新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分别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办公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受理本辖区和单位的推荐人选。每类可推荐人选1-2名。 (二)审核把关(2014年7月—8月)。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双新开发区、市直各单位对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定上报人选名单,按分类填写《推荐表》(附2),每人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突出、内容详实感人,文字精炼,切忌空话套话),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于 (三)走访调查阶段(9月)。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确定入围候选人25名,经评委会考察后其中推选20个提名候选人,报市文明委审查。 (四)社会公示(9月上旬)。评委会将审查同意后的提名候选人在《桐城报道》、桐城广播电视台、桐城政府网、桐城新闻网、桐城文明网及利用海报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众投票(9月中下旬)。采取网络(政府网、新闻网、文明网)、报纸(《桐城报道》)、纸质选票等方式接受公众投票。 (六)审核确定(10月上旬)。组委会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同时,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事迹进行投票评选,以上两项各占50%。最后从高分到低分产生10名道德模范,另外10名将被授予提名奖,正式上报市文明委审批表彰。 (七)集中宣传(10月下旬-12月)。评委会将组织市内主要媒体对入选20名道德模范先进事迹集中采访。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在《桐城报道》、桐城广播电视台、桐城文明网开辟专栏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向省、市媒体推荐报道。 (八)表彰奖励(2014年12下旬—2015年元月,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举行颁奖典礼,进行隆重表彰。 七、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 2、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要把广泛宣传贯穿到评选推荐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本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市公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严格把关。请各单位要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严格把关、准确核实的基础上,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要坚决杜绝推荐的人选事迹本不突出,故意夸大;要实地走访了解,杜绝推荐的道德模范事迹不真实;要杜绝道德模范推荐事迹材料照抄或敷衍、重复使用。 附件1: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附件2: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附1: 第二届桐城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 陆应平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 王靖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 鲁 斌 市委办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吴晓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第二届桐城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附:推荐类别分别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见义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