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已经成为一大“公害”,与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群众反映强烈,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为认真贯彻《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文明的生活秩序,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为此,我们倡议: 一、做烟花爆竹禁限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桐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我市限放区域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做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使烟花爆竹禁限放成为自觉行为。 三、做烟花爆竹禁限放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支持和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一经查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做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带头者。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呵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希望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二0一九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