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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来源:桐城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2-1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安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封闭式管理。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城区所有社区、小区、单位只保留1 个进出口,所有村、自然村庄、农村社区原则上只保留1 至2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由所在镇(街道)按照“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落实防控措施,住宅小区划分到楼栋和家庭,村庄划分到村民组和家庭,建立由基层干部、党员、医护人员、网格员、公安等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开展健康检测、摸排等工作,强化进出人员管理。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车辆。在住宅小区(村庄)、单位进出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14天内外地返桐、来桐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报告;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隔离观察14天。对筛查出的14天内外地返桐、来桐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严格落实“九个一”管理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由医疗机构安排专门车辆收治、定点诊疗。
 
  四、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一张出入证,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快递、外卖等由配送人员做好防护措施送至小区、单位指定地点,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杜绝人员聚集。关闭住宅小区(村庄)内球场、棋牌室、活动室等休闲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禁止聚集性活动“八不”规定,“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民委员会)备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巡察,发现聚集性活动,立即制止,并鼓励群众举报。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房屋中介机构一律停止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对已出租的,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对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租客,劝其近期不要返回;对其他地区返回的租客,告知其返回后要立即向所在居住地报告,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出租方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出租房屋发生疫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严控公共场所。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实行提升一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把入口、控制开放时间、增加消杀频率和测量体温等措施。未佩戴口罩、未测体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大喇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释疑解惑。
 
  九、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住宅小区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各群团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

 
        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吴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