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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强化犬类管理:文明养犬靠他律,更要靠自律

来源:桐城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0-08-25
   一只小宠物,关系着城市的大文明。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开始加入饲养宠物的行列。近年来,宠物犬的数量呈现出急速增长趋势,城镇居民的生活也逐渐与宠物犬密切相关。

   但在给城市增添生气与活力的同时,“野蛮生长”的宠物犬也给城镇居民带来了不少困扰。不少养犬人士,不给狗狗佩戴牵引绳,就任其出入公共场所;更是有人纵容狗狗随地便溺,此举严重了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这些不良行为不仅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还加剧了环境卫生、疾病预防、城市面貌等一系列治理难题,加深了城市居民与地方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为改善此类状况,各地方部门虽曾出台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并设立专门机构来指导、限制犬类饲养行为,但其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个别养犬市民依旧我行我素,罔顾不良养犬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

   其实,出现此类规范难、治理难的状况,原因有三:其一,由于犬类不文明行为具有极强的随意性,且其本身的流动性较大,不便于监管,因此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就难免落入“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其二,由于处罚力度较小,且违法成本较低,相关处罚规章对部分不良养犬人士的威慑力较小,由此便助长了犬类不良行为。当然,从根源上看,原因还在于,养犬人自身素质不高,部分养犬人尚不具备对犬类的看护意识,以及自觉规范犬类行为的主体责任意识。

   由此,为改善此类情况,相关管理部门不妨以建立养犬信息记录档案的形式,将养犬居民登记在册,增强养犬人主体责任意识,营造对不良养犬行为的“硬约束”。除此之外,还应当加快形成奖励举报机制,利用市民“随手拍”、以及数字化监管等手段追溯犬类活动轨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以补全执法力量有限的短板。

   要知道,制度,是构筑文明社会的基石。规范犬类饲养既要沿着法治的轨道,充分发挥制度的效力,又要强化宣教功能。促使养犬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提高养犬素养,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作者:王小红 )

责任编辑:吴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