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器的性能和效果,提高防空警报发放的组织能力,使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适应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定于2021年9月18日9时18分至9时3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的具体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各防空警报点按要求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请居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