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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管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中共桐城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12-31

各镇(街道)、经开区(双新产业园)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加剧,各类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管控好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要求

切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控聚集性活动的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活动;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

二、严格实行聚集性活动“凡举办必报备”制度

为了防止“两节”期间聚集性感染,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一律严格审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会展、论坛、培训、体育竞赛等活动,须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举办主体责任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压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活动场所单位现场“管理责任”、举办地政府“属地责任”、活动参与者“联防联控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本责任区域本行业本单位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求举办聚集性活动时,做到“三必”,即:必进行活动报备、必制定防控专项方案预案、必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执行聚集性活动报备和管控措施要求、造成后果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吴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