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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修持公共精神 共筑和谐社会

来源:桐城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0-04-0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然而近年来诸如高铁霸座、公交车抢方向盘等事件频发,成为社会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仪。这些不和谐的表现是由于社会公共精神的缺失,究其根源,是个人主义思想的入侵和自我主义的抬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当下,必须要在全社会修持公共精神,才能重获一片风清气正的朗朗乾坤。

  个人修持公共精神,矩步方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古人对于修身的看重,将其视为个人实现人生理想的根本途径。个人主义是以自我为中心,“万物皆备于我”的思想损人利己,最终只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公共精神则是以社会公众价值为中心去思考和行动。个人主义没有边界,公共精神有边界。只有在公共精神的边界上追求自我,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价值。只有个人修持公共精神,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才能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南京的公交司机就是心怀公共精神,才能在受辱时忍住没有出手,避免了一场灾难。

  社会弘扬公共精神,正本溯源。“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风必偃。”只有人人修持公共精神,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凝心聚力的向心力。只有人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严格约束自己,说好每一句话,做好每一件事,去小恶从大善,积小善成大德。我们不仅要弘扬先辈的公共精神,更是要努力发掘当下生活中正能量,只有在全社会弘扬公共精神,每个人用自己的公共精神去发光散热,让道德的光芒照亮每一寸土地,让不文明的行为无所遁形。才能让人人心怀“公共”,敬畏“公共”,做“公共”事,争做“公共人”,在那里每个人的公共信仰形成于内心,发于自觉。

  法律护佑公共精神,持久文明。“从善如登”,要在全社会倡导公共精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需要道德内心的真诚拥护,也需要法律规范的刚性约束。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只有对不文明的言行加以约束,对不道德的行为予以严惩,才能切实维护公共精神,形成经久不衰的持久文明。“世异则事异,事变则备变。”法律还需要提升自身更新的速度,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公共事件,才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的长效震慑,为公共生活的稳定保驾护航。

  “一时不文明,时时受约束;一事不文明,处处受阻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只有个人修持公共精神,社会弘扬公共精神,法律护佑公共精神,才能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推进社会文明稳步发展。(余飞)

责任编辑:吴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