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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用活扶贫资产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桐城市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1-01-21
  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工作的对象更广、覆盖的范围更大、群众的要求更高。我们要改进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地发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潜力,物尽其用地发挥扶贫项目的经济创造价值。在决胜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历年扶贫项目资产在广阔的农村和乡镇土地上扎根生芽,这些扶贫资产规模庞大、品类繁多,具有极深的发掘潜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产业兴旺”就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新时代,要实现乡村振兴,就要夯实产业基础,强化对扶贫资产的管理能力,用活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持续不断地发掘扶贫资产的经济价值。要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扶贫资产的质量和效益。

  推进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不是“一脱了之”,必须要坚持到底、善始善终做好脱贫攻坚收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脱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应组织人力深入现场认真筛查历年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情况,排查摸清各项目的资产净值、数量单位、使用年限等情况;完善扶贫资产规章制度建设,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完善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公示。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单位稳定可靠、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人。

  用活扶贫项目发挥效益。扶贫资产不是摆设,而是从天而降的“神器”。然而“神器”也必须用在正确的地方才能发挥作用,必须要用在正确的方向才能发挥效益。要用活、盘活扶贫资产发挥效益,必须要坚持“做大蛋糕”“做强龙头”“做优效益”的思路管理扶贫资产,兼顾发挥出扶贫资产的资产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的发掘扶贫项目的价值创造能力和帮扶群众效益潜力,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稳定持久”的资金效益和“覆盖广泛、普遍满意”的社会效益“双提升”。

  完善扶贫资产制度管理。一要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立项审批、建设施工、资金拨付、确权量化、公示公开的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二要完善资产收益项目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将建成的所有项目都要纳入每年抽查监管范围,持续开展针对收益逐年分红发放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产收益持久稳定。三要完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管护制度建设。设立专门管护员,完善管护日志,落实管护责任;以年为单位针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开展定期检查,督促承租方对坏损处及时维修。四是完善扶贫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制定扶贫资产会计处理制度,对扶贫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资产折旧、维修改造、减值损失等作出明确的规划。(余飞)

责任编辑:鲍晓双